姓名: | 瞿四美 | |
领域: | 财税会计 其它类别 | |
地点: | 广东 深圳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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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(起征点和税率部分),对个人、企业而言到底是增负还是减负,似乎说法不一,百闻不如一见,让我们从专业角度分析一下。 以深圳为例,“五险一金”个人缴费比例合计为16%,可以税前扣除,企业缴费比例合计为36.4%(假设公积金比例为5%,如达上限12%,则企业缴费合计43.4%)。假如新旧税制下社保缴交基数不同,新税制前社保缴交基数为税前工资的60%,新税制下按税前工资全额100%缴费,按模型测算:个人所得税减税423元,但社保需多缴640元,综合来看,个人需多缴217元、合计增负2.17%;企业增负66.7%。 当然,从“专家”角度,个人多缴的社保最终由个人受惠,即短期受损、长期受惠,不管你切身感受如何;企业增负,是因为从一开始,你就是违法经营,增负是应该的。 如果新旧税制前后缴交基数相同,则呈现如下结果: 最终个人减负2.95%,企业税负不增不减,是不是很和谐呢? 提供模型参数给你,请根据自己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,自行测算一下个人及企业税负到底增减如何吧,是增是减,数据说话: B26:“=ROUND(MAX(((B3-B6*SUM(D5:D10))-3500)*F14:F20-G14:G20,0),2)”数组公式 C26:“=ROUND(MAX(((B3-B7*SUM(D5:D10))-5000)*F14:F20-E14:E20,0),2)”数组公式 B27:“=B6*SUM(D5:D10)” C27:“=B7*SUM(D5:D10)” E27:“=B6*SUM(E5:E10)” F27:“=B7*SUM(E5:E10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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